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改造工程,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
一、 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改造工程。
(二)具体改造项目:详见采购清单,包括以下内容:疾控中心大楼一至三楼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荧光不通电的,不符合现在的消防安全要求,要全部改为通电的指示标志并重新布置应急照明灯的电线线路(其中一楼5套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二楼和三楼各6套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二楼美沙酮楼梯口没有安装防火门,要加装防火门;一楼门诊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开一个门口并安装防火门。
(三)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四)施工地点: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采购预算:5.85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货物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货物的来源渠道合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供应商要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通过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eshancdc.cn/)网上下载,投标单位(包括江门市的投标单位和外地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止。
五、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30日08时30分至2023年6月30日11时30分。
六、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18号)。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30日15时30分,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18号)。
八、标书内容:企业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报价资料、消防指示灯指示牌安装和电线线路的设计图纸,列明消防指示灯指示牌的品牌。
九、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18号。
(三)联系人:易美华 8818313。
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6月25日
疾控中心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防火门安装改造工程的采购清单:网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