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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一批检测试剂、耗材公开招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询价方式采购一批检测试剂、耗材,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

一、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一批检测试剂、耗材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详见附件1-附件6

交货期:按照合同签订的效期供货

交货地点: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预算:950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货物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货物的来源渠道合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供货时要提供试剂生产企业的三证、备案凭证等资质资格证书,以及试剂的检验检测报告;供货商的相关资格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报价目录清单要注明产品的生产日期或者失效日期。

投标文件需每页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通过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eshancdc.cn/)网上下载,投标单位(包括江门市的投标单位和外地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710日至2023714日止。

  五、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717日08时30分至2023717日11时30分。

  六、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18号)。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71715时30分,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18号)。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18号。

联系人:易美华 8818313

                             

  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710

附件1.xlsx

附件2.xlsx

附件3.xlsx

附件4.xlsx

附件5.xlsx

附件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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