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检测试剂、标准物质等公开招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检测试剂、标准物质等,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疾控中心采购检测试剂、标准物质一批(具体见采购清单)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4.交货地点: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采购预算:4977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货物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货物的来源渠道合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供货时要提供试剂生产企业的三证、备案凭证等资质资格证书,以及试剂的检验检测报告;供货商的相关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
5、报价文件要注明试剂、标准物质、货物的品牌、规格、单价等。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通过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eshancdc.cn/)网上下载,投标单位(包括江门市的投标单位和外地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止。
五、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3月29日11时30分。
六、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18号)。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9日15时30分,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18号)。
八、联系事项:
1.招标人: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18号。
3.联系人:易美华 0750-8818313
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