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健康证办理)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5 17:07:27 作者: 来源: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
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做好企业复工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决定于2月26日起恢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传播疾病风险,每天限检80人,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须提前电话预约或者现场预约(预约电话:0750-8818310),并按照预约时
间到我中心提交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介绍信、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后进行体检。暂不办理无预约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25日